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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銷員計酬辦法 |
(1)直銷員銷售金額(多月累計)在1,999元以下時,按直銷員個人當月銷售額的10%提取銷售傭金。
(2)直銷員銷售金額(多月累計)在2,000元至5,999元之間時,按直銷員個人當月銷售額的13%提取銷售傭金。
(3)直銷員銷售金額(多月累計)在6,000元至11,999元之間時,按直銷員個人當月銷售額的16%提取銷售傭金。
(4)直銷員銷售金額(多月累計)在12,000元至23,999元之間時,按直銷員個人當月銷售額的19%提取銷售傭金。
(5)直銷員銷售金額(多月累計)在24,000元以上時,按直銷員個人當月銷售額的24%提取銷售傭金。
其中,除銷售傭金外,企業不存在其他獎金、折扣等獎勵方式,直銷員從公司購買產品是不享受任何折扣,直銷員的計酬基數為產品的零售價;
該計酬制度中不存在團隊計酬以及通過發展人員謀取非法利益,該計酬制度即為企業獲得經營資格后所實際實行的直銷市場計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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